公司简介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应急维修方案及承诺

24h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日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

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为不大于48h。修复时间从本制造厂商接到故障通知时计算。派遣有经验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携带必备的工具和资料到场服务。质保期内,无条件免费服务,逾期处理的,招标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制造厂商支付。保修期外,制造厂商将提供终身维护,收取人工费,设备备件按成本价收取。

售后服务承诺

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分为质量保证期和质量维护期。

质量保证期: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制造厂商提供免费维护,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设备及零部件费用按成本价有偿提供;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制造厂商将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

质量维护期:在质量保证期之后,及自行进入质量维护期。在质量维护期内进行的维修服务将根据公司所定的产品价格及维护情况进行合理收费;制造厂商终身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提供服务。

②售后服务保障

1)体系保障

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体系需参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设有独立的售后服务部。

2)技术力量保障

在售后服务部由资深售后服务部经理,售后服务工程师以及多名技术过硬的技术工人组成。

3)备品备件保障

备品备件:制造厂商在本合同生产结束后,即根据本项目供货设备的特点采购充足的备品备件存于仓库内备用,以保证备品备件的长期、及时供应。

4)时间保障

保证投标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接到售后服务要求信息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③售后服务实施

1)提供不同方式的服务申报

招标方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向投标方响应中心提出服务申报。如:通过电话、传真、信函、E-mail、来访。上班时间客户服务中心专人值守,非上班时间将转接至售后工程师手机。

2)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合同签订后,制造厂商需提供给招标方一份详细的技术咨询联系办法,在整个保修(维护)期内,招标方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书函以及电子邮件等各种灵活的通讯手段向制造厂商进行技术咨询。

④质量保证承诺

制造厂商保证所供货物是原厂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买方要求和合同规定。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或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制造厂商保证所有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

制造厂商需保证用严格、合理的工艺和高等级、适合于所应用介质环境的材料制造产品,在工厂有着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运行良好。

制造厂商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均是最新型的,现代化的产品,是同类产品中的佼佼者,并且质量优、无缺陷、使用寿命长、维修少。

制造厂商承诺:如在保修期内供货设备出现由于设计、材料、加工问题引起的任何缺陷、故障、非正常损坏,制造厂商负责免费更换并负责在招标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给予修理或更换;在紧急情况下制造厂商无法对设备进行修理、更换时,负责承担产生的风险费用。